問:
入職時單位提出扣押畢業(yè)證原件,可以嗎?
答:
“扣證件”是典型的求職陷阱,如果遇到這樣的單位可以向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舉報。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條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,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,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(dān)?;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。
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權(quán)利扣留他人證件原件,求職者千萬不要將證件原件交付他人,如有需要,僅向有關(guān)人員出示即可。如果需要提供證件復(fù)印或者影印件,一定記得在合適位置注明具體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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